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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信司召开《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 英文(通则)》研制工作会

作者: [发表时间]:2011-12-14 [来源]: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浏览次数]:

2011年12月7日至8日,教育部语信司在上海组织召开国家标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 英文(通则)》研制工作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课题组成员、秘书处成员及语信司有关负责人共20余人出席了会议。语信司副司长田立新,上海市语委、教委副主任、专家委员会秘书长袁雯,上海师范大学校长、课题组组长张民选出席会议并讲话。

田立新副司长指出,自2010年8月以来,《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 英文》研制工作稳步推进,社会反响热烈。语信司坚持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工作新思路,“开门做工作,开门办规范”,在众多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取得了规范研制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研制和实施工作不断前进。袁雯副主任介绍了上海在建设外语服务环境、提升外语能力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并表示将全力做好秘书处工作,为国家标准研制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张民选校长表示将率领课题组全体成员优质高效完成各项研制工作任务。

本次会议在深入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 英文(通则)》(草案)。会上,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课题组对《通则》正文部分做出进一步文字修订,对《通则》附录部分在前期网络审核过程中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70余个条目的英文译法,逐一进行了审核。会后,秘书处将根据专家意见对《通则》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国家语委。在《通则》的制定和审议过程中,课题组和专家委员会坚持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遵从国际惯例、同时为语言生活实践留下空间的指导思想,从而保证了标准制定的科学性。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 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 英文>专家委员会章程》和《< 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 英文>课题组章程》,这两个《章程》对于保证学术民主及标准研制的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与会专家还就下一步《分则》研制工作的相关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达成共识。

做好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工作是促进我国对外开放的现实需求,同时也是传播中国理念、提升我国国际形象的重要途径。因此,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已成为我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任务。语信司将结合国内举办的重大国际性活动,会同各地语委为活动所在城市或地区提供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方面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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