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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点符号用法》等四项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山东召开

作者:教育部语信司 [发表时间]:2009-04-18 [来源]:中国语言文字网 [浏览次数]:

为了做好《标点符号用法》、《数字用法》、《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中国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等四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制定工作,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要求各地语委向当地专家征求意见。这一要求得到了山东等省语委的积极响应。

4月13日,山东省语委办组织召开了《标点符号用法》等四项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与会人员主要有来自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的专家,来自省职成教所、实验中学、山师大附小等单位的语文教师,以及来自大众报业集团、省教育出版社等新闻出版领域的代表。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山东省语委办的有关工作人员和标准研制组成员出席了座谈会。

与会代表从不同角度对四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与标准研制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这次座谈会对四项标准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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