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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师范大学庆祝建党90周年红色经典诵读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1日 00:00     作者:   分享到:

关于举办陕西师范大学庆祝建党90周年红色经典

诵读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胜利100周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定于“七一”前联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组织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陕西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语委)于近日下发了《关于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陕西省教育系统红色经典诵读大赛活动的通知》,决定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陕西省教育系统红色经典诵读大赛活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比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中华诵•颂歌献给党

二、组织机构

主办: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承办:新闻与传播学院

协办:音乐学院

成立陕西师范大学红色经典诵读活动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节目形式及内容

节目形式以个人和集体朗诵为主,可自备朗诵配乐、服装、道具,允许适当穿插伴舞、情景剧等。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参照《陕西师范大学红色经典诵读大赛规则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参赛篇目以《陕西师范大学红色经典诵读活动比赛推荐篇目》(详见附件2)所列篇目为准,可做适当删节。

四、赛事安排

(一)学院初赛:4月22-30日

4月22——30日,各学院(部)、社团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初赛,并选出1-2名(组)选手参加复赛,于2011年4月30日前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庆祝建党90周年红色经典诵读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3)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朱红楠,电话:85310084 或13720553064),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版至xcxgz@snnu.edu.cn。每个参赛团队第一人为本作品负责人。

(二)学校复赛:5月6日(周五)晚

比赛时,选手可使用多种辅助手段,如配乐、视频、个人才艺等,服装道具自备。参赛作品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赛后由校语委组织专家对进入决赛选手集中指导和培训。

(三)决赛暨颁奖晚会:5月16日前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与表彰

决赛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比赛结束后,现场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由学校教务处语委对获奖学生及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2011全国教育系统“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是教育部、国家语委2011年重点工作——教育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永远跟党走”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国5个分会场之一,省教育厅、省语委将于6月20日前在延安大学举办“中华诵•颂歌献给党(延安篇)”红色经典诵读晚会。学校希望校内各相关单位精心选择诵读篇目,认真组织排练,节目形式上活泼新颖、不拘一格,突出延安精神,校语委将根据本次大赛结果择优推荐部分获奖节目参加省级活动。

执行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新闻与传播学院学工组(逸夫科技楼一层)

联系人:朱红楠

电 话:85310084 13720553064

电子信箱:xcxgz@snnu.edu.cn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红色经典诵读大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2.陕西师范大学红色经典诵读活动比赛推荐篇目

3.陕西师范大学红色经典诵读大赛报名表

教务处(校语委) 新闻与传播学院 音乐学院

二 〇 一 一 年 四 月 二 十 二 日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红色经典诵读大赛规则及评分标准.doc

2.陕西师范大学红色经典诵读活动比赛推荐篇目.doc

3.陕西师范大学红色经典诵读大赛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