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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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教育部“首届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3日 00:00     作者: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强化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基础,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21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语委办公室关于参加“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陕教基办〔2009〕13号)精神,现将我校参加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语用司主办。陕西赛区的大赛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承办。我校由教务处语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我校参赛事宜的部署、组织、协调工作。

三、赛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09年5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报名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学校评选,学校教务处语委办公室组织专家初评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语委复赛。

2. 2009年6月31日前,省语委办公室组织复赛评选,并选送作品参加全国比赛。

(二)比赛方式

1.本次大赛按不同组别中的不同书体类别进行比赛。

(1)共设5个组别

小学一组(1-3年级)

小学二组(4-6年级)

初中组(7-9年级)

高中组(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高校组(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

我校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参加高校组比赛,国际汉学院可组织外国留学生参赛,报名、组别设置及初赛方式比照中国学生。

(2)分6种书体类别

参赛作品可以软笔或硬笔,以楷书、隶书、行书书体书写,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共6种类别。

2.报名安排

(1)报名及作品提交

参赛同学可登陆教务处网站(http://jwc.snnu.edu.cn/_info/content_27602.htm)或陕西师范大学语言文字网(http://yywz.snnu.edu.cn/)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在所在学院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参赛作品统一交至所在单位教学秘书处(包括研究生、留学生),由教学秘书于5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语委办公室)。

(2)学校初评作品要求

作品规格:软笔,不超过四尺整张,参赛者自备纸张;硬笔,试卷须从网上下载(见附件2-8),用A4纸打印,复印有效。

作品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可从吕九如主编的《大学生背诵古诗文三百篇》(三秦出版社)中选取。

作品类别:每位选手可兼报不同书体类别作品,每类作品限报1份。

为维护大赛软笔类初赛的公平公正,软笔初赛所有作品,禁止落款和盖印章;选手信息(姓名、组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请选手用铅笔写于试卷背面右下角区域内(该区域长5cm,宽5cm)。

(3)复赛

省语委办将按照不同组别中的不同书体类别分别从初评作品中选拔优胜者进行现场比赛,现场比赛将统一命题、规定格式、提供纸张、指定地点,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用一种书体形式现场书写。

(4)决赛

省语委办从复赛作品中择优选取作品报送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参加评选,并对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全国组委会对报送作品统一组织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作品及优秀组织奖。

全国决赛加试汉字书写知识、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及中国文化常识。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以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2.软笔作品使用毛笔书写;硬笔作品使用钢笔书写。

四、相关要求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语用司主办,奖项级别高、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认真组织、指导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活动的开展,并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切实把这一活动组织好,按时报送作品并组织有关活动。

联系人:王文博 联系电话:85310331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教务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如果不能在此下载附件,请上教务处网页http://jwc.snnu.edu.cn/_info/content_27602.htm底部下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