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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语委《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7日 00:00     作者:wangwenbo   分享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36号),将在全国组织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以下简称“中华诵”“中华赞”)活动。现将省语委就我省省级赛事的安排转发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

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

陕教基〔2009〕28号

各市(区)教育局、语委、文明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36号),将在全国组织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以下简称“中华诵”“中华赞”)活动。现将我省参加全国 “中华诵”和“中华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和组织方式

2009年“中华诵”“中华赞”活动,以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遵循“政府主导、媒体组织、社会参与”的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两项大赛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文明办联合主办,在各市(区)和各高校组织评选的基础上,将组织省级评选,并选出优秀选手和作品参加全国的比赛和评比活动。

二、活动参赛对象

我省中华诵参赛组别为:公务员组、教师组、军人组、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留学生组、港澳台侨组、综合组(除已设参赛组别之外的其他人员)。中小学生组不参加全国比赛。参赛者应无戏剧、播音、主持等专业背景。比赛按照参赛人报名时实际身份编组。

全省中华赞诗词歌赋大赛参赛人员为: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华人、在华留学生以及国外汉语爱好者。可以通过参加省级比赛后,集体报送参加全国比赛,也可以直接登陆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参加比赛(详见活动方案)。

三、活动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

2009年6月1日—7月30日,各市(区)、高校按照省上的部署和安排组织初评,并于2009年7月30日前,向省语委上报参加省级比赛的中华诵选手的视频资料和中华赞电子及书面文稿。中华诵每个市(区)每组别报5名、每所高校每组别报2名选手视频资料;每个市(区)上报10篇、每所高校上报5篇中华赞选送作品。请各市(区)、各高校及时将活动方案、进展动态及相关资料报送省语委办公室。

(二)省级初选阶段

8月1日—30日,省语委、省文明办对各市(区)、各高校报送的视频节目以及创作作品进行初评。

(三)省级比赛

9月14日—20日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省上在初评的基础上,举办诵读活动省级决赛和表彰活动。评出的优秀作品报送参加全国比赛。

2009年11月1日—30日,国家语委组织全国中华诵网络预赛。2009年12月,全国总决赛。

2009年12月1日至30日,国家语委组织中华赞的评选活动。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 “中华诵”选手比赛视频资料必须为单人诵读,限定时间4分钟,wmv格式(详见活动方案)。

(二)“中华赞”作品体裁分为古体诗(含词、曲、赋等)、现代诗、散文、儿童诗等体裁;篇幅要求诗、词原则上不超过50句,赋、散文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内容要以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精髓、各地文化特色、传统节日的历史底蕴,弘扬传统文化,过好传统节日。

五、评奖原则和奖励方式

推选参赛的作品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专家分组评选。

参加“中华诵”省级初选的优胜者,按评选结果分一、二、三等奖若干。

“中华赞”省级初选共设古体诗词、现代诗、散文、儿童诗4个参赛组,每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

省级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热爱祖国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并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各市(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制订本市(区)诵读和征集活动方案,尽可能为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两项赛事创造条件,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七、各市(区)、各高校评选出的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参赛作品,由相关语委办按期组织报省语委办,省语委办组织评选后,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比赛。

全国活动方案请登陆教育部网站下载,网址:www.moe.edu.cn

联系人:焦君堂

电 话:029-87341939(传真)

地 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陕西省教育厅写字楼五层

邮 编:710003

邮 箱:sxsps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