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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届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0日 15:56     作者:教务处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举办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届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以诠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为目标,通过竞赛、展演等方式,引导师大学子亲近中华经典,把文化育人作为继教师教育之外的学校本科教育又一特色,同时,探索以文化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模式,在全校营造传承中华经典,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诵古今经典,传华夏文明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活动设置组委会。

主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语委;

承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陕西师范大学通识教育研究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中心、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陕西师范大学秦风诗社。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陕西师范大学语委办公室。

四、参赛对象

陕西师范大学全体在校学生(含研究生)、留学生、教师。

五、比赛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阶段(5月20日—5月24日)

报名者需下载比赛报名表,填写好后同诵读稿件(包括诗文朗诵、吟诵文本,课本剧剧本,礼仪展示文案等)一并发送至组委会邮箱,每个学院至少报2项。

(二)赛程安排

初 赛:5月31日前提交参赛作品

决 赛: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6月3日晚

(三)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能够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中华经典诗文,包括古代、近现代有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文学作品以及各地富有人文特色的名人名作,体裁不限。

2.作品格式:初赛报送参赛作品视频,作品通过MP4视频格式上传。要求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长度3-6分钟,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300MB。视频开头要求展示作品名称、参赛者单位和姓名。

3.作品形式:不区分个人诵读作品和集体诵读作品,每个诵读作品参与人数不超过8人。鼓励通过音乐、服装、道具等形式灵活、丰富多样的辅助手段展现诵读内容。

六、奖项设置

决赛将根据参赛节目现场评分,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最佳组织单位若干。对于获奖节目的参赛学生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播音主持专业奖项另设;留学生、教师参赛奖项另设)。优秀作品选送参加陕西省经典诵读大赛。

七、其他事项

(一)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二)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广泛发动,精心安排,保障各项赛事有序开展。

(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5318720、15991788156

邮箱: snnujdsd@163.com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届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报名表.docx

教务处(校语委办公室)

通识教育研究中心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2019年5月20日